1.申请人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再将对应的纸质材料提交到绥化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受理窗口,由统一收件窗口人员分发阶段内其他部门窗口
2.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人防办等部门审查人员对所提交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理由
3.对于决定受理的,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决定
4.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办理地点
绥化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受理"窗口相应窗口咨询电话0455-8312366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